北京一小区连续3年涨停车费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20.06.2016  15:47

  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起,北京住宅小区停车费全面放开,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半年多来,因为停车费上涨,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北京丰台区小区的业主,向中国之声反映,小区物业公司连续三年单方面上涨停车费,对不续费的业主,采取封锁地下停车库,撕掉车位标签等方式,甚至造成小区内道路阻塞。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方面认为:车位的产权归开发商单独所有,因此涨价不需要跟业主商量。而小区业主却提出,为什么三年来停车费说涨就涨,物业公司不征求业主意见,单方面就做决定?究竟,物业公司单方面涨价是否违规?小区的停车费到底谁说了算?

  位于北京南三环外的瑞丽江畔小区,有超过两千四百户住户,是马家堡西路上一个规模较大的住宅区。

  6月17号傍晚,该小区南二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被物业公司封闭,该地库有200多个车位,入口排起了长长的等待停车的车辆,导致小区内的道路阻塞。业主陈先生说,六点半就进不去车了。想进去不让进去,后面要回家的小车,进不了。

  地下车库被收费横杆挡住,小区物业安保部李主管说,6月12号开始不让进。公司的规定,没续费的5月31号到期,可能有部分因为调价有点想法。

  记者看到,南二车库一层部分车位空着,有些车位的标牌也被撕掉。业主王先生说,不是业主不交费,是物业公司连续三年涨价没道理。他说,已经连续第三年涨钱了,前两次涨的幅度在15%到20%左右,这次又要涨,这次将近30%左右。地下二层从180元到210元再到240元,现在要涨到300元(每月),地下一层的从240到300元(每月)现在要涨到350元(每月)。

  今年5月3号,小区物业北京洋桥瑞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通知,称“由于人工成本、各项措施、设备维护成本、电价等逐步提高,受开发商委托我公司将对地下停车库2016-2017车位费进行调整”。

  多位业主告诉记者,对于涨价,物业公司并未征求业主意见,物业方面还采取了关停车场,撕车位标签,扎车胎等手段强行涨价,业主不能接受。

  王先生表示,“停车费并不是接受不了,但是这不是终点,不跟我们谈判,下一步是不是涨到八百一千,他就说产权是谁的我们就有定价权,你不接受你可以放弃。

  17号晚,有近百名业主在小区物业公司门口聚集,人群直至次日凌晨才散去。马家堡派出所由所长带队,几乎全所出动维持秩序,一位民警说,他傍晚赶到时有约60名业主等在物业公司门口。

  业主称物业单方面强行涨价,物业方面却说涨价不需要和业主商量。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在理?

  洋桥瑞丽物业代项目经理白宇征告诉记者,瑞丽江畔小区有三个地下车库,共有车位1077个,地下一层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地下二层是人防工程,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他说,原来小区车很少,车位便宜,近年来车辆越来越多,而且租户增加,停车管理越来越难,加上电费和人工费等成本增加,涨价是必然的。

  白宇征说:“昨天我给(丰台区)发改委的陈科长打电话,他说你们也不违规。在当地我们调查过了,价格算是低的。

  白经理给记者出示了地下车库的产权证,确实是开发商北京中苑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他说物业公司只是给开发商代收停车费,只收每个车位70元管理费。涨价后已经有70%的业主交了费用,只有少数业主不同意。他强调,涨价不需要和业主商量。

  白宇征认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它是共有车位,这块必须和业主商量。地下车库是私有车位。这块不在规定范围之内,就像您家的房子不让别人住一样。

  这位白经理意思明确,第一,发改委都说不违规;第二这地库是开发商的,不用跟业主商量。那么白经理的话有道理吗?

  记者查询《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建设单位调整租金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关于车位的出租,在调整租金的时候应该与全体业主协商,也就意味着说,不是建设单位自己一个人决定,而是涉及到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一个价格的问题了。如果是全体业主协商的话一般需要通过“双过半”的方式来实现了。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已进驻的小区,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重大物业管理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或停车企业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按程序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

  据了解,目前北京法院已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对于经营企业不按规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或停车人不付费的,业主(单个业主或多名业主)和停车场经营企业都可以通过司法民事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