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2017年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
2017年2月24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我省2016年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就当前我省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2017年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由陕西省环保厅副巡视员李大虎主持,陕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文亮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环境执法局局长马小现、省环保厅应急处处长庞涛分别做了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6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大气、水、秦岭生态保护、陕北地区原油管道等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96万人次,检查企业4.4万余家,立案3518起、处罚3410起、处罚金额1.65亿元;先后对611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对313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25起,行政拘留189人;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7起;约谈政府、企事业单位492家,问责各类人员939人,挂牌督办184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5起,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管执法理念得到新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措施得到新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得到新突破,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取得新成效,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刘文亮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当前和今后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和应急管理提出六点意见:
一要明晰环境监管执法思路。 树立“保护优先”意识、“铁腕执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守土有责”意识、“底线思维”意识,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基本的环境需求。二要把握环境监管执法重点。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内环保督察工作;要尽职尽责地抓好“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强力推动大气质量的有效好转;要集中力量,下硬功夫,开展好“六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治理,力争取得新成效新突破;要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回头看”,确保“不回潮”“不反弹”;要强力推进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方法,科学监管、重典治污、铁腕执法、从严追责,全力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手段。 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延伸监管执法链条、织密监管执法网络,坚持日常监管与动态执法相结合、坚持重点污染源监管与重点行业监管相结合、坚持行业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坚持依法查企与综合督政相结合、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切实增强监管执法威慑力,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四要夯实环境监管执法责任。 通过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明晰部门共管责任。激发公众参与责任,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坚持从严追责问责。把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落地生根。 五要强化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措施。 通过全面排查环境风险,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能力建设,科学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遏制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要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通过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队伍,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咸阳市环保局、汉中市环保局、榆林市环保局、延安市环保局还分别就强化司法联动、推进环保执法大练兵、严格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环保局和府谷县环保局主管环境监察执法负责同志和主管环境应急工作负责同志,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大队长)、环境应急工作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省环保督查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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