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启动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7.07.2015  11:32

三秦网讯(记者赵明) 目前,我省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从2016年起,对部门基本支出当年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使用,年底收回省财政。

陕西 省财政厅日 前下发关于编制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要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准确编制预算,对单位负担的个人福利支出,如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支 出项目,要据实测算,足额保障;对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购置费等支出项目,要合理测算,确保运转需要;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公务出国 (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要精打细算,按规定在限额内编列预算,并确保较上年“零增长”。

部门采购项目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获批准调整采购预算的事项,省财政 一律不审批办理采购手续。除中央下达的确需进行政府采购的专款外,9月底后,省财政不再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在当年年底前未能启 动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由省财政收回统筹。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 租出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