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小餐饮管理办法将实施 许可证吊销5年禁干餐饮

30.12.2015  10:40

    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在50平方米以内,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满足经营场所、操作布局、储存要求以及消毒等必备条件后,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经营食品。

    被吊销《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自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经营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小餐饮经营者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餐饮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记者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