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连续13年被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20.01.2017  16:01

  2017年1月14日,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我厅再次被评为提案办理 先进承办单位 。这是省厅连续第13年获此殊荣。

  去年,我厅共办理政协提案18件,对于每一件政协提案,厅党委高度重视,提出明确办理要求。特别是一些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多次提出办理要求。对一些涉及警种部门多的提案,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班,高效办理,并亲自审定办理方案,逐件审核办理意见。具体办理工作中,各承办部门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跟踪督查、承办单位具体落实的三级承办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格局。厅办公室严格按照“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解决办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应用互联网+平台,建立委员微信圈,与委员信息和感情上保持经常性的交流,吃透把握提案准确精神,确保了办理工作兑现落实,使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新提高。同时,注重把委员提出的良言善策同公安工作发展有效结合,提出了“随到随办”的改进措施,切实为推进全省公安工作发展,保障社会平安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委员们的一致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