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联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二)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对市、县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团结、动员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有关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
(五)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与港澳台妇女、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及妇女组织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开展妇女儿童合作项目。
(八)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承担妇联组织的政治责任
1.注重思想引领,为新时期妇联工作强芯铸魂。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注重团结凝聚,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主题宣教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在思想上充分信赖党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核心,在行动上时刻跟紧党的领导核心,在感情上深刻认同党的领导核心,听党话,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
(二)、坚持“三性”要求,落实好妇联组织改革任务
1.凝聚共识,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对照《陕西省妇联改革方案》列出改革清单,制定落实措施,全面启动改革,稳妥推进改革。调整优化职能和机构,改革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真正使省妇联成为推动全省妇女事业发展的指挥部、领头雁、先行者。
2.找准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多地从政策层面为妇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更加注重精品意识,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几项全国知名的工作。更加注重品牌作用,拟以“秦女子”为载体,一以贯之打造集妇女发展、权益维护、微信公众号、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妇联工作品牌。更加注重整合社会力量,重点构建经常性的联系联络合作机制。更加注重示范带动,抓点带面,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更加注重项目带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更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3.主动服务,加强对地市妇联改革的指导。畅通沟通渠道,跟踪基层改革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确保基层妇联改革与全国妇联和省妇联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形成全省妇联系统合力抓改革、全面促工作的良好局面。
4.开拓思路,开展好网上妇女群众工作。发挥好省妇联“一网一端两微”新媒体矩阵的作用,指导各市妇联实现官网、微博、微信“全覆盖”并与省级平台融合。加强“网上妇联”平台建设,落实省委网信办支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网上宣传引导,扩大妇联的声音,讲好妇女的故事。
(三)、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1.推动解决规划重点难点问题。召开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抓好国策的宣传培训。发布《陕西妇女发展白皮书》。开展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调研。结合“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发现制约我省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推动问题解决,打通服务妇女儿童“最后一公里”。
2.发挥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作用。推进性别平等意识主流化,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从源头上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对不符合两性发展的法规政策提出意见建议,实现顶层设计过程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全覆盖”。适时推动出台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指导意见,下发工作规则和流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
3.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陕西·巾帼在行动”。逐步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抓好妇联维权队伍建设,打造省、市、县三级标准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四)、坚持促进全面发展,动员组织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1.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与扶贫部门合作,开展贫困地区妇女系列培训,帮助提升就业技能。开展“巾帼绿色产业行动”,鼓励和引导妇女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陕西省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方案》的落实,深化精准帮扶、结对帮扶。
2.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争取优惠政策,参与全省创客空间建设,探索建立妇女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继续举办巾帼创业导师高校行系列活动,助推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加快培育健康养老家政、开发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拓展新的就业和增收渠道。继续深入开展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帮助更多妇女创业致富。
3.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对各行业中妇女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宣传,评选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化巾帼志愿服务,筹划建立全省巾帼志愿者联合会,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全省巾帼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嘉许制度。
(五)、坚持“三个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1.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开展“五美家庭”活动,以“一馆一团一创建”为抓手,在全省打造60个各具特色的家风馆、全国率先成立“好家风”宣传团、开展“五美家庭”示范创建工程,让家庭文明建设有载体、有队伍、有平台,动员每个家庭和妇女为厚德陕西建设奉献力量。
2.以良好的家风促社风。 打造寻找“最美家庭”新亮点,创新动员手段,讲好最美家庭故事,打造遍布城乡的“最美课堂”,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各级党政机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好家风的涵养和传承。
3.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定陕西省“十三五”家教规划。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扶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建设,发挥家教骨干队伍作用。整合资源,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创新基层组织设置。积极推进村(居)妇代会改建妇联,推进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实现教科文卫体等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系统组织建设全覆盖。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构建开放协同的妇联工作新格局。
2.注重培养提能力。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完善省妇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营造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建立妇联干部专职、挂职、兼职管理办法,坚持群众观点,打造良好作风。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
3.完善机制促交流。完善与女代表、女委员、民主党派妇委会经常性联系的工作制度,加强与各领域、各层面、各界别妇女的沟通互动。深化妇女民间友好往来,创新开展与丝路沿线国家地区妇女及友好组织的交流合作项目,讲好陕西妇女故事、唱响陕西妇女声音。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陕西省妇联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陕西省妇联机关(行政单位),陕西省西安幼儿园(差额事业单位)、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陕西省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部(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陕西省妇联系统总编制数297个,其中行政编制55个,事业编制212人,工勤人员30人。实有在职人员295人,其中行政人员55人,事业编制人员105人,工勤人员30人,临聘人员105人;离退休人员14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妇联机关7台,省西安幼儿园3台,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台,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16年已向省财政厅申请更换单位公务用车2辆,还未批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省妇联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782.38万元增加176.69万元。其中,省妇联机关出国经费12.8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履职专项业务经费92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9.05万元,主要为省本级妇女儿童民生项目有大幅增加;西安幼儿园专项业务经费2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2.3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墙体改造粉刷等费用。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全年部门预算收入4119.08万元,较去年预算收入总额3017.39万元增加110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4.57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42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资金;事业收入745万元,较去年增加了460.78万元,主要是新增了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收入(房屋出租)预算4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5万元,全部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增餐饮服务等收入;其他收入214.51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129.51万元,为西安幼儿园房租收入增加等。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72.49万元,主要为省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专项支出等;教育支出134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72万元,主要为学前教育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2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1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转由养老保险机构统发;住房保障支出142.54万元,较去年减少1.3万。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17年人员和公用经费为2985.01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其原因一是工资增长,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按人头比例核算后较以前有较大幅度增加;专项业务经费959.07万元,较去年增加176.6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资金调整后,省本级支配资金较去年有大幅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75万元,去年预算为零,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预算。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984.57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支出多425.2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12.49万元;教育支出88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5.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由社保统一发放;住房保障支出13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少12.3万元,为自然减员所致。
按照经济支出分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人员经费1733.64万元,公用经费291.86万元,该两项基本支出较去年预算多238.5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9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6.69万元。总之,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48.78万元,这两项为定额预算自然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57.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74.63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降低。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省妇联“三公”经费预算49.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8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9.32万元,较上年减少28.68万元;培训费144.4万元,较上年减少27.4万元;会议费142.82万元,较去年增加19.32万元。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调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会议费调增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需召开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等。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省妇联本级和省西安幼儿园、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部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86万元,比2016年预算298.75万元减少6.89万元,下降2.3%。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妇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陕西省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800万元,其中“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448万元、家风馆建设项目192万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250万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20万元、特困妇女儿童紧急救助项目60万元、妇女手工艺品生产基地扶持项目100万元、家政基地产业发展项目100万元、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30万元、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及妇女手工艺品展示展销项目100万元、提高“婚前检查率”项目200万元、妇儿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及骨干培训项目100万元。
本年度安排用于省本级412万元,包括家风馆建设项目72万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万元,特困妇女儿童紧急救助项目 60万元,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及妇女手工艺品展示展销项目100万元,家政基地产业发展项目10万元,妇儿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及骨干培训项目100万元。
本年度补助市县支出1388万元,其中西安市107万元,宝鸡市137万元,咸阳市165万元,铜川市82万元,渭南市85万元,延安市107万元,榆林市65万元人,汉中市137万元,安康市103万元,商洛市77万元,杨凌示范区44万元,韩城市45万元。省直管县:武功县10万元,淳化县10万元,大荔县65万元,蒲城县10万元,黄龙县10万元,延长县20万元,安塞县10万元,神木县39万元,府谷县10万元,紫阳县10万元,岚皋县10万元,丹凤县20万元,镇安县10万元。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我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重点县(区)示范点“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家庭文明建设项目,宣传和弘扬陕西崇文重教的传统家庭美德,率先打造全国家风培育体验基地;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救助特困妇女儿童,打造省、市、县三级标准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妇女创业就业项目,发展壮大妇女手工艺品生产基地,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巾帼家政服务质量,支持创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举办手工艺品展示展销活动;推动“两个规划”实施项目,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宣传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意识,普及科学的营养健康知识。
九、专业名词解释
无。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点击下载(213 KB)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