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五)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九)研究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等工作。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二)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稽查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突出两项重点、推进三项提升、深化四项工作、促进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突出两项重点:突出住房保障和县域城镇建设;
推进三项提升:推进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洁净工程;
深化四项工作:深化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质量治理、建筑节能和改革创新;
促进五个转变:促进城乡规划由注重编制向强化规划管控转变,更加重视推动一张蓝图干到底;促进城镇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更加重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里子”工程;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注重开工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更加重视保障房后期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产业由粗放发展向转型升级转变,更加重视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新驱动;促进行政审批注重资质审核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加重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环境营造。
(一)精心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5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新开工43.076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承诺任务艰巨,我厅将在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下功夫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一是抓建成、促入住,提高入住率。完善各类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分配入住。二是制定细则,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三是规范程序,科学推进棚改工作。特别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货币化安置办法,采取搭建定向销售平台和收储社会房源等方式,使棚户区货币化安置率达到40%以上。四是强化监管,建设质量放心工程,完善措施,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城镇建设。 一是紧盯重点示范镇“五年达标建成”。总结重点示范镇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制度化可持续的推广政策。二是推进文化旅游名镇“三年出形象”。加快建设进度,加大保护修复、环境整治、完善设施等考核项目权重。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支持部分镇,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三是完成好推进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制定完善建设标准,争取资金政策支持。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坚决治理各种乱批乱建行为。积极做好国家传统村落发展保护、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和特色景观村镇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五年专项整治活动,使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四是强力推进做强县城工作。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县城建设的政策措施,以PPP模式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三)全面推动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 一是完善重点区域规划。启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做好关中城市群、沿黄城镇带规划和“十三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设计,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保障设计条件落地实施。二是加强规划管控。三是加强城市风貌特色建设。
(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 一是抓好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深化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和动态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建筑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四是抓好建筑节能工作。重点是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研究制定推进的方法和措施。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共16个单位,其中:厅机关、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截止2014年12月底,厅机关行政编制85人,实有在册人数99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厅级14人、处级62人、科级及以下23人,工勤人员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总体收支情况
2015年,我厅系统收入预算合计18995.7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 11087.37万元、事业收入866.5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023.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50万元。
2015年,我厅系统支出预算合计18995.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34万元,项目支出6425.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978.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我厅系统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087.37万元,其中: 当年公共预算拨款8554.31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拨款2533.06万元。
2015年,我厅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087.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6.36万元、项目支出6355.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我厅系统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比2014年增加1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305.94万元,较上年398.32万元压缩了23.19%,其中:出国费53.66万元、公车150.63万元、公务接待费101.65万元。
附件1: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附件 2: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件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附件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