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陕农业办发〔2015〕30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印发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发〔2015〕2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的通知》(陕办字〔2015〕15号)、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陕政发〔2015〕8号)要求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对2015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经过认真梳理归纳,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省农业厅贯彻落实省委重点改革任务分工一览表》《省农业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和《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的8项重点任务分工一览表》的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2、3),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总负责人、相关协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每项重点工作任务都有责任人、有进度安排、有完成时限,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
2015年,省委下达我厅重点改革任务9项,省政府下达我厅重点工作任务23项(我厅单独或首位牵头的8项,与其他厅局共同牵头的8项,省级各部门共同负责7项),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8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表中列出的任务多数涉及到省级其他部门和厅系统其他单位,需要相互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争取省级相关单位的支持,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厅系统各有关单位也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好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细化任务,加快进度
各牵头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逐条逐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限,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表》,务必于2015年3月底前,报送厅办公室。建立重点任务完成季报制度,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6月20日前、9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类、逐条汇总,报送厅办公室(含电子版)。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效
陕农业发〔2015〕1号、10号和陕农业办发〔2015〕16号已将2015年重点任务下发,明确到责任单位,这次不再重复。厅办公室要按照厅党组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5〕31号)的要求,将这次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和3个文件明确的任务一并进行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 省农业厅贯彻落实省委重点改革任务分工一览表
2. 省农业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
3. 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的8项重点任务分工一览表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