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环保十件大事
1 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
2014年1-11月,我省关中各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到63.2%,远高于上一年。
关中地区燃煤首次实现负增长,拆改燃煤锅炉2130台,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6.04万辆;率先在全省范围供应国Ⅴ标准汽、柴油,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在关中城市工地推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省上还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快大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步伐,并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
从2014年3月份开始,西安市连续9个月退出全国74个城市后十排名,重度以上污染天数降为38天,同比下降34.5%,PM10和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8.3%和23.2%,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14年12月11日,西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00天,比2013年全年增加62天。
2 “一河两江”污染防治扎实有效
全省上下全力以赴推动渭河三年变清行动收官之年治理各项工程。截至2014年12月上旬,《三年行动方案》治理项目完成率接近80%。截至11月底,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1年同期分别下降34.0%和45.8%。4条污染严重的主要支流中,小韦河、新河、河水质基本达到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改善目标,河主要污染物大幅下降,接近达标。
汉丹江作为南水北调工程的重中之重,省上出台了《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陕南各市均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陕南3市开展扎实细致的污染排查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治污项目,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省市环保部门联手两次对流域内“两厂(场)”、涉重金属、钢铁、皂素等重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汉丹江水质连年稳定保持Ⅱ、Ⅲ类水质,南水北调中线供水质量安全在我省境内得到保障。
3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完成重点减排项目438个,在建、调试项目171个,减排任务完成72%。
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完成630.1万千瓦机组脱硫提标改造,新增脱硝机组59台686.6万千瓦,全省3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脱硝,44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100%实施脱硝并规范运行,新增162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同时,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从西安、咸阳扩大至关中全境。完善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和排污总量控制措施,完成243户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核查和20户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在关中地区推广火电超净排放,首台铜川华能电厂燃煤机组已改造完成,另有多家电厂正在实施改造。将榆林市110台小火电机组全部纳入2015年脱硝改造计划。据初步核算,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将全部超额完成。除氮氧化物外,其他三项指标均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
4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效应放大
2014年,我省农村环境整治保持了良好势头。2014年整治项目全面实施,共涉及42个示范县区188乡镇、1302行政村,占三年整治乡镇和行政村任务总数的61%和52%,受益人口约200万人。眉县、西乡和彬县农村环保模式得到推广。宝鸡市整市推进做法受到环保部高度评价。
省环保厅坚持严格监督与优质服务“双推进”,约谈了2012年示范项目考核验收中未按时通过考核验收的7个县区,并逐一现场复验。2014年度示范项目全面启动后,严把方案的技术审核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对方案编制单位、工程中标单位以及项目实施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积极筹划接续的《陕西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各地对农村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积极总结经验和探索路径。
5 环评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作用明显
省环保厅严格项目环评审批,认真落实环保部提出的“十不批”原则,实行“区域限批缓批”措施,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在关中地区严控新建、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暂缓审批陕北焦油渣处置类项目,进一步推进榆林兰炭淘汰落后产能。共审批建设项目124个,直接退回23个项目,暂缓审批7个项目,涉及总投资约300多亿元。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神华陶氏、迁建安康机场等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帮助三星项目和西安市按照国际化标准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全年共完成9个规划环评的审查,推动31个项目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建立环评责任追究的“双移交”制度。共对90个建设项目开展了试生产核查,对8个项目下达不同意试生产通知。完成102个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对6个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6个项目依法查处。
6 环保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按照省委《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省环保厅全面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工作,确定了全省环保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16项改革任务和若干重点措施,并逐项落实责任。
着重推进四项改革,占确定改革总任务的25%,目前已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等10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制定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两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做到简政放权,取消合并下放行政许可4项,精简率达到33%,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精简三分之一的任务。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50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17项精简至6项。
7 环保立法和执法工作力度加大
在启动实施《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同时,我省通过了《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准备提请省政府审议。在加强环保立法的同时,我省坚持铁面执法铁面问责,2014年全省组织开展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零点行动”、涉气重点行业专项检查、渭河陕西段排污口核查和污染源整治、汉丹江环境治理等5个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共查处环境治安案件76起,治安拘留31人,侦办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刑事拘留111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78万人次,查处违法企业2933家,勒令关停整顿企业397家,罚款7908.8万元,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58起,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筑起了严厉的执法屏障。
8 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积极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工作,2014年累计参加省政府视频点名225次,向省应急办上报信息69期,向环保部报送信息快报31期,做到准确接收各类突发事件,及时传达事件情况,全年无错报漏报迟报。全省组织各类环境应急演练超过100次,先后针对大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尾矿库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开展专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同时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展应急管理新思路。2014年,全省先后有效处置了咸阳高新长庆石化公司火灾、丹凤县铁峪铺镇甲醇泄漏、宝鸡眉县姜眉公路交通事故致环氧树脂泄漏、渭南华县下庙渡口油污染等81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环境安全态势整体平稳,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9 固体废弃物和辐射管理有效加强
全省危废转移实现全程电子联单化,2014年共办结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9965项,转移危险废物10万余吨。开展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专项行动,对列入2014年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138家产废单位、65家经营单位及9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检查。全省2个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和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均已投运。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试点启动,POPs和ODS两项履约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现全年辐射安全零事故。放射源全部实行持证运营,对全省近1300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近4000枚放射源、2861台套射线装置进行严格排查,及时消除了一批辐射安全隐患。在全省开展了为期40天的放射源和流动探伤装置专项检查行动。安全收贮26家企业280枚废旧源。10月,我省在全国首次成功举行省市县三级处置重大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受到环保部和全国环保系统观摩组好评。
10 细颗粒物监测网络实现地级市全覆盖
2014年,我省提前2个月完成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在国家通报的22个省份中位居第一,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省环保厅同时对全省427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6.67%,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91.8%,均超过国家考核要求,且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连续3个月保持全国前三。建成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将“两率”纳入对市区政府考核项目。在全国首先将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结果与生态创建挂钩,并首次规定转移支付每年有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县域环境监测。全省41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国家综合考核中实现无“差”评价突破。陕西“环保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建成调试。2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汪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