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9.12.2017  19:07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彰显妇联改革成效,强化性别平等意识,通过选树先进,宣传典型,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三秦女性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展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巾帼风采,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献智献力。省妇联决定,启动2018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为进一步扩大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先进性,拓宽推荐渠道,2018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拟通过两个渠道产生。

1.组织推荐。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作为候选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好中选优,按照分配名额等额向省妇联推荐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若干。全省共组织推荐陕西省三八红旗手100名,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30个。

2.社会申报。省妇联在官方网站、“秦女子之声”微信公众号和陕西省主要媒体发布三八红旗手社会申报通知,充分运用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接受社会各界的推荐,着力扩大省三八红旗手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社会申报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已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6、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在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市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省管的县处级党政正职,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

8、县级以上(含县级)妇联干部原则上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二)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已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市厅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市厅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

7、县级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原则上不参评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自收到本通知起即可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申报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当地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

(三)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陕西省妇联。

(四)审核评定。省妇联对社会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在“秦女子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在对全部候选人进行认真审议、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省妇联宣传部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结构等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后,将事迹突出、表现优秀的建议人选,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审定的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由省妇联宣传部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五)表彰宣传。陕西省妇联于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举行对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活动,在省级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开展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年度巡讲活动,组织陕西省三八红旗手优秀代表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深化省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是我省优秀女性的最高荣誉。各地各系统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促使妇女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思想境界,奋发有为,砥砺前行。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拓展参与途径,坚持创评结合,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要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审查、公示等各个环节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将活动视野放宽、重心下移,努力覆盖各行各业优秀女性,要着重考虑基层一线的占比。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全媒体资源平台的传播优势,通过线下线上融合一体的集中宣传,广泛传播三八红旗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组织各级三八红旗手优秀典型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座谈,引导广大妇女向优秀典型学习,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要注重挖掘宣传典型,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传播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感召作用,引领亿万妇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

(四)全年推进。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三八红旗手的选树和宣传活动贯之全年。既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隆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表彰和宣传活动,又要注重日常的评创结合,利用行业特点和有利契机,适时开展各类宣传表彰活动,持续扩大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引导妇女群众切实发挥半边天独特作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四、具体要求

1、报送材料:《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附件1)、《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照片电子版两张(jpg/jpeg)。

2、登记表填写严格规格要求,选用A4纸电脑打印,其中事迹简介500字,内容要翔实生动,真实可信,事迹突出;纸质材料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各推荐单位要填报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4、推荐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月15日,请将登记表、事迹材料等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省委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10054

电话/传真:029-85582046

联系人:安婧、褚海霏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http://www.sxwomen.org.cn/uploadfile/2017/1219/20171219051657924.doc

1、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3、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4、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