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2014年“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07.04.2015  10:45

近日,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确定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近年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体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着力打造法律为民服务直通车,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延伸法律援助服务,做到“零门槛、零等待、零遗漏”,主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引导城乡群众依法理性维权。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采取讲座、课堂、板报、宣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法律、宣传平安创建,引导群众依法守法,积极参与平安大荔建设;积极探索法律援助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规范“一站式服务”,坚持“四个一”服务标准,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开水、一把椅子。服务疏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2014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3件,其中民事348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案件41件,“12348”电话接待咨询580多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四千多万元,在推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贾淑倩)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