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这些费用统统不用交了

28.01.2015  16:28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结婚证工本费……2015年,这些钱你统统不用交了!有的网友直觉选择不相信,问:“真的假的啊?”我们来告诉大家:这都是真的!赶快把这些利好消息告诉你的家人朋友吧,办事儿的时候别被忽悠了……

   1、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不用再交了

  2014年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3、银行卡账户免年费需到柜台办理

  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银行客户(不含信用卡)可申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账户管理费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然而时隔多月,还有大部分市民并不了解这一好消息。近期还有市民收到短信提醒账户被扣了3元管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想申请银行卡账户免年费需到柜台办理。同时,市民如果已经在某银行签约开立代发工资账户、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则就不能再在该银行申请办理免费账户了。

   4、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等收费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去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5、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等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