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5〕6号)精神,各市(区)、省管市县和省属单位已顺利完成幼儿园、县(区)级、市(区)级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省级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地点
评选工作定于6月4日—5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举行。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不指定教材版本,参赛课题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执行,命题内容属于综合类型。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包括技能测试和上课环节,具体程序是:
1 .抽签。 参评教师抽签分两次进行。第1次,6月1—2日在指定网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后8位号码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指定地点使用电脑抽取课题签。
2 .技能测试及上课。 参评教师按照评比节次签顺序及《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到相应地点依次参加各个环节评选活动。在备课教室备课,时间为90分钟(备课教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在设定的幼儿园中班教室讲课,时间为20分钟左右;在技能测试室进行舞蹈展示,其中自选配乐舞蹈和大会指定舞蹈(听完配乐后现场创编舞蹈),时间为10分钟。
3 .量化打分。 评委依据“技能评分表”和“教学活动评分表”,分别对每位参评教师的技能及讲课环节,现场进行量化打分。
4 .汇总成绩。 成绩采用百分制,技能展示分值满分20分,讲课分值满分80分,两项分值之和为参评教师最终得分。大会秘书组负责汇总成绩与排序,并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 .公布名单。 按照陕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拟评选省级幼儿园教学能手85名左右,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 .主办承办。 本次评选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承办。
2 .评委组成。 从省级评委库中抽调。具体名单由省教育厅拟定,各市负责通知。
3 .关于报到。 各地领队及抽调评委应于6月3日下午在西安交大康桥宾馆8楼会议室报到。各地领队应于14:30—17:00报到;全体评委应于17:00前报到。各地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尽早组建参赛队。各市代表队应设领队一名,由市教育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代表队全面工作;设秘书长一名,主要负责代表队与大会的联络工作。各市应于5月29日12:00前将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和代表队名单(包括领队、秘书长、本市所有参评选手名单,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段、学科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以便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和安排赛教事宜。
4 .关于食宿。 本次评选工作各代表队食宿安排在西安交大康桥宾馆,根据各代表队参赛人数,提供一定数量房间,交付各代表队自行统筹安排。各市领队和参赛教师的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各队自理;评委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韩润社(省教育厅) 029—88668691 [email protected]
白 珍(省教科所) 029—85370524 [email protected]
陈 英(交大幼儿园)029—82665310
西安交大康桥宾馆前台电话029—82666366 82666499
(康桥宾馆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交大一村东门口)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