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被双开 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09.10.2014  19:20

万庆良。资料图  

  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万庆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万庆良简历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生,广东五华人,1986年11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1年到1984年,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年到1985年,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5年到1986年,梅县地委讲师团教员;

  1986年到1991年,梅县地委宣传部干事、副科长(其间:1989年3月到1991年1月挂任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

  1991年到1992年,梅州市文明办主任;

  1992年到1993年,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年到1994年,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年到1996年,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其间:1994年9月到1995年7月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96年到1997年,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4年9月到1997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5年10月到1997年12月挂任蕉岭县委副书记);

  1997年到1998年,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年到1998年,蕉岭县委书记;

  1998年到2000年,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年到2003年,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3年到2004年,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4年到2005年,揭阳市委书记;

  2005年到2008年,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3月到2006年6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年到2008年,副省长,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到2010年,副省长(2002年9月到2009年12月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年到2010年, 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到2011年,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到2012年,广州市委书记;

  2012年到2014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

  2014年6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6月30日,新华社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发布消息,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9月25日下午通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万庆良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