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配合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需要,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教基〔2007〕7号)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陕教德〔2007〕8号)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月1日前,请各市(区)教育局将2016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以下简称评价数据库)报送省电教馆,将学业水平考试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以下简称操作数据库)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报送方式、流程
(一)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数据库统一使用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送系统报送,报送流程如下:
1.省电教馆为全省各市县教育局和高中学校生成用户账号和密码。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人员联系省电教馆,取得本地所有用户账号和密码后,再逐级下发。
2.各学校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人员登录“陕西省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送系统”(snzhsz.sneduyun.cn),将填报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上报(详细操作手册随用户账号同时下发)。
3.市、县两级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报送结果,并认真进行逐级审核。
4.省电教馆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人员将评价数据库与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将有问题的数据统一下发至市(区)教育局,再由市(区)教育局逐级下发至相关学校,修改后再统一汇总上报。
(二)实验操作考试。
操作数据库采取纸质汇总表和电子数据库两种形式逐级报送。报送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
1.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通过记作P、不通过记作F、缺考记作Q。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各县(区)负责汇总全县(区)考生成绩,报送材料包括学校总数和考生人数、缺考考生及无成绩考生情况说明,且须有县级考试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或县级考试主管部门签章。
(2)各市(区)负责各县(区)的成绩汇总、整理,并报送学校总数和考生总人数、缺考考生及无成绩考生情况说明,且须有市级考试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或市级考试主管部门签章。
3.电子数据库报送要求:各市(区)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将各县(区)的成绩汇总、整理后,以.dbf格式报送,表格形式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光盘两种方式同时上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编:710003)。
三、有关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
1.请各市(区)教育局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要求,安排所属高中学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校通过“陕西省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送系统”报送评价数据库,并及时对报送结果予以审核。省教育厅将于3月份对各市(区)教育局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2.省电教馆负责汇总各市(区)评价数据库,并与省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核对,于2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二)实验操作考试。
1.请各市(区)教育局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数据库结构(附件1)要求,建立操作数据库,并与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进行核对,主要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和考籍号等),确保核对无误后报送。省教育厅将于3月份对数据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2.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汇总操作数据库,并与省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核对,于2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库报送工作,由分管局长负总责,安排专人具体实施,并于1月26日前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3)报省教育厅。各市、县联络员同时加入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QQ群(群号:196371740)。
2.韩城市教育局向渭南市教育局报送评价数据库和操作数据库,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向榆林市教育局报送数据库。
联系人:省教育厅 南 钢 电话:029—88668959
省电教馆 陆 靖 电话:029—62396020
省装备中心 卢 征 电话:029—87311035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信息标准
2. 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报送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3. 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报送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