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16.01.2019  13:52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0日22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显示:1月15日4时至16日11时,空气质量持续处于良的水平。经预报预警组研判分析认为:1月16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好;17日、18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预计:1月16日、17日,我市空气质量为良;18日为良至轻度污染。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6号)要求,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的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于2019年1月16日12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任务涉及的单位于2019年1月19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总结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上的任务部署、督导检查、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成效评估等各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均需附图片),要做到图文并茂。

联系人:彭旭宁               电   话:8983931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9839313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