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近日,洋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37名“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书面述职。
该县人大要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述职,同时每年还要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书面述职。近日,该县人民政府7名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26名主要负责人,县法院2名副院长,县检察院2名副检察长,按照《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办法》中规定的述职内容,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14年度个人在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客观公正地指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围绕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侯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