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纪委今年处分党员干部92人 收缴资金47.9万
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重要线索移送、办案优势互补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原则协作办案。截至目前,府谷县纪委向检察院移送4人,向公安局移送3人;县法院向县纪委移送4人,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移送19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5件,立案94件,结案88件,处分党员干部92人(其中科级干部16人),收缴违纪资金47.94万元。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强化案件线索管理
今年,府谷县纪委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来信举报地址,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了12388网上举报,同时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明察暗访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健全完善办案机制三项举措,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此外,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重要线索逐件登记、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并呈送委局主要领导批示,对批示的线索按照五种方式进行处置,适时掌握问题线索流向,全程跟踪督办,防止案件线索失管、失控、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
积极发挥交警、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对230份村级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研判,发现线索12条,查处5人。
县纪委抽调精兵强将
集中力量查办重要案件
据府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察局9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办事处的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包抓,并确定每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包抓1个以上乡镇案件,不定期深入基层纪委(纪检组)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全员办案制,按照《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关于2016年查办案件指导性指标》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10个科室和5个纪检组均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并对每个科室、纪工委下达案件查办数量,打破以往的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形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于案件查办工作的格局。
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重要线索移送、办案优势互补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原则协作办案。截至目前,县纪委向检察院移送4人,向公安局移送3人;县法院向县纪委移送4人,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移送19人。县纪委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和基层纪委查处有困难、有难度的案件,县纪委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查办,改变了以往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单兵作战、单独办案的现象,基层办案力量明显增强。(记者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