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站未备案被处罚

26.12.2017  02:37
核心提示: 在回收废旧物品时,没有如实登记出售者的详细信息,上周,西安长安大兆街道办的两家废旧回收站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停业整顿。

本报讯(记者  李佳  实习生  冯思嘉  ) 在回收废旧物品时,没有如实登记出售者的详细信息,上周,西安长安大兆街道办的两家废旧回收站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停业整顿。

为了加强对辖区废旧回收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公安长安分局大兆派出所依照1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特种治安管理条例》对辖区废旧回收点进行逐一检查。据了解,位于雁翔路上的这家废品回收站,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经营者宋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如实登记出售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的情况,随后,民警依法对责任人宋某处以罚款2000元,要求其在后续经营中健全收购台账。另外一家废品回收站无证照且存在不明晰来源的废旧机动车配件,被立即处于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大兆派出所民警肖飞说:“条例所称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维修业;开锁业;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足浴等经营性休闲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大兆辖区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我们结合辖区情况,认真学习条例后,对辖区出现比较多的机动车维修业和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了逐家上门走访,向商户宣传新条例,排查发现并及时消除违规行为,两周来,发放宣传册300余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