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30.09.2016  18:12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汉环通字〔2016〕31号)有关要求,近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采用联动机制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和媒体公开曝光的形式。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证资料,执法询问等。主要从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环节的管控情况和相关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经过近年来我市的多次专项整顿治理,除国有大中型企业较为规范外,本次主要是针对监管薄弱的4S汽修店及个体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由汉中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对企业违法行为实行现场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共计抽查14家单位并依法立案5家,提出整改意见37条,督促了约3吨超期暂存废矿物油及时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通过本次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营造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推动了中省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防范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进一步确保了我市环境安全,为汉中“三市”建设和“创模工作”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