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一庭长被举报包养情妇 在奔驰车上幽会

30.07.2015  10:48

  

  上述举报帖中还列举了张继荣和张某约会的地点、时间并配上图片。

  

  中纪委举报网站查询显示的结果

  近日,认证微博@报人海刚 实名举报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二庭庭长张继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7月28日,举报人王海刚向澎湃新闻表示,已通过多种渠道向多个纪委部门发去举报材料,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则回应,举报内容“纯属造谣”。

  7月14日,微博实名认证为“阳泉市宏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文员”的@报人海刚 发帖称,张继荣与情人先后多次乘坐飞机去三亚等地偷情、在奔驰车上幽会;其已掌握两人多次在三亚酒店内、以及在张继荣为情人所购买的住所内多次非法同居的证据;张继荣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开着公车去酒店开房通奸次数。

  7月28日,举报人王海刚对澎湃新闻称,他所举报均为事实,原承担法律责任,其手中有多张继荣庭长的“犯罪证据”;他近期通过快递、网上发邮件以及写信等多种方式向中纪委、最高检、山西省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但截至目前还未获回应。

  29日,澎湃新闻根据王海刚提供的举报编号在全国最高检网站查询显示:您所反映的问题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中纪委网站查询后则显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转山西省纪委。

  连日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山西省纪委,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举报涉及的具体证据,王海刚称只有等到山西省纪委回应后,他才能向澎湃新闻提供。

  对于举报动机,王海刚称其只是作为“普通公民”、“尽一个公民的义务”。

  澎湃新闻搜索发现,2014年11月19日,王海刚就在华声在线《投诉举报》栏目里实名举报张继荣等人“滥用职权”,举报帖同时附上了其本人的身份证号、家庭确切住址以及手机号。

  2015年7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明确标示,其与张继荣为同事,王海刚微博举报内容“纯属造谣”。

  当天下午,该办公室另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补充,举报微博以及照片他已看过,其中有照片是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拍摄,另有一张照片里出现的是他本人,而非张继荣。

  澎湃新闻询问张继荣个人电话,求证举报内容,上述工作人员以机密电话为由未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