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原常委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将在西安一审宣判

07.04.2015  20:58

    新华网西安4月7日电(记者陈晨)记者7日上午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将于4月9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届时,西安中院官方微博将进行动态图文播报。

    1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被告人廖少华利用其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1324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廖少华的另一项罪名是滥用职权罪。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廖少华担任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在处理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拒不听取黔东南州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又未调查核实和会议研究,强令黔东南州政府退还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后又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