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院举行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30.04.2015  19:01
        陕西法院网讯    从5月1日,延安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为了认真、全面做好宣传此项工作,4月30日上午,延安中院举行了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延安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致主持会议,副县级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刘满艺,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闫涛等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陕西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部法制报、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等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10余名记者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出席发布会。

        会上,新闻发言人简要介绍了延安中院贯彻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二是狠抓能力建设,打牢业务基础。三是加强流程管理,规范立案行为。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立案公信。五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六是注重新闻宣传,加大宣传力度。

        改革后,全市法院将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实行登记立案;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对于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提高立案效率,绝不能让当事人来回折腾、跑第二趟。严格禁止抬高立案“门槛”、不立不裁、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的错误做法;严格监督立案登记,将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纳入司法巡查重点范围,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立案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高度重视做好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与会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提问,比如“女子户”立案问题、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前后的主要差异特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案多人少”的问题等。立案庭庭长刘满艺、副庭长王欣一一进行了答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致作了补充发言。会后,与会人员还现场参观了延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办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