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安大学在具体的办学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为保证培养出合格的研究生,该校多措并举严把研究生出口关,努力促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成效良好。
——制度保障。 制订和完善《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延安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和调停课管理规定》《延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延安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延安大学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管理制度。
—— 中期检查。 对于研究生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各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进行,加强对研究生论文选题和论文工作的指导,避免流于形式。学校要求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和预答辩,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实行淘汰机制。
——指定期刊。 规定文献阅读量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数量及延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认定指导性期刊目录,广泛阅读有关文献资料,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使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与发展趋势,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发现、提出问题的能力。
—— 论文检测。 以技术手段对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规范研究生在学位申请中的学术道德行为,对于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确实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采取修改论文、延期答辩的方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处也将继续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比例。以全面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督促研究生导师更加认真的履行职责。
—— 同行评价。 学校对申请答辩的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双盲送审的名单,对学位论文的水平进行评价监督。全面保证学位授予水平。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