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两免一补”

01.03.2016  08:24
 

  2月23日是全市小学的开学日,收费标准自然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近日,记者从延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两免一补”。

  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全市对延安城区公办(含企事业单位子校)和全市所有民办(含国有民办及企业的改制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季学期,延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全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课本费全部免收;对所有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学生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市县对民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在校学生实行收费和补助两条线,按照每生每学期小学95元、初中120元(公办学校免除杂费)发放给学生。全市所有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开学时除对寄宿生收取寄宿费外,再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课本费。(记者:董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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