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完善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得实惠

05.01.2016  08:56
 

  近年来,延安市不断细化完善救助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更多的群众得到了实惠,一个面向全民的、开放性的综合救助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渐完善。市政府成立了工作机构,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县区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全市共增加工作编制33名;落实工作经费200余万元,建立了市、县两级信息核对平台,做到了经费、机构、人员、网络平台“四到位”。2013年5月,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

  城乡低保救助时效性得到提高。全面推行城乡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低保分档救助。各县区通过人行“小额代收付系统”按月发放低保金,减少了发放环节,避免了资金滞留,有效提高了救助时效性。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两次在全省作了经验介绍。

  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将10家市级医院、县级定点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范围,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医疗救助全覆盖。全市“一站式”医疗服务机构达到160个。2013年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为47789名患病群众结算医疗救助金7972.2万元。

  试点开展“救急难”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2014年,延安市在志丹县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对城乡低保、低收入人群及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和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共办理“救急难”71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57万元。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在全市93%的政务大厅、乡镇及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医疗等救助申请,同时转办住房、教育、就业等其它救助申请,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