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局发出第一份《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月28日,延安市宝塔区诚商源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到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生产监管职能后依法发出的第一份《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标志着延安市局承接落实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为顺利承接落实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出现下放承接过程中出现的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问题,及时为企业办理新取证、延续换证等工作,延安市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积极对接,掌握政策。市局及时派出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承接小组赴省局相关处室进行对接,学习和提取有关下放业务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掌握业务办理环节和办理规定。二是制定流程,完善程序。经过反复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市局研究制定了《开展食品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审批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初验、受理、现场核查、准予或不准予试生产、样品抽验、审批、公告、发证、约谈等工作的承办单位、责任人及办理时限。三是结合实际,建立核查人员库。市局对全市具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核资质的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由本系统和非本系统人员组成的现场检查员队伍,保证现场核查工作有序按时完成。四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印制包括新办、变更、换发,注销在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所需全部材料并存放于业务承办科室,并提供电子拷贝材料,方便办事群众领取和拷贝,提高一次性审核通过率。五是优化办理流程。对材料齐全的申办件,承办科室及时受理,按照流水分工,第一时间流转相关承办科室,提高办理速度。对材料不完整的企业热情接待、耐心指导,现场帮助其修改补充,不让群众跑冤枉路,不断提升群众对市局服务的满意度,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