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打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
自2011年以来,延安市老年人口递增速度逐年加快,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27.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5%,且以年均3%左右的速度增长,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以及农村老龄化程度高的趋势。为应对银发浪潮,我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模式。
截至“十二五”末,全市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0家,床位数7516张。其中市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3家(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八一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43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宝塔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延安爱心护理福利院、延川县博爱老年公寓、宝塔区爱心敬老院),近10万名老年人得到生活照料。
坚持政府主导,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3年,延安市政府出台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提出了“到2020年,延安市要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目标。
以提升供养水平、增加医疗康复服务为目标,促使城乡敬老院逐步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扩建延安市福利院,增加老年精神病人康复托养服务,在院内开设康宁医院,设立老年病床,逐步面向社会开放。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养老机构,落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同时,配合省民政厅“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在各级养老服务机构中选派一线养老护理员免费参加专业培训。
完善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在满足传统供养对象服务的基础上,各级养老服务机构适度放宽了收养条件,将城乡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老人集中收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对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寄养。拓展城乡居家养老和日间托老服务网络。制订了《延安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为低龄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健康讲座、老年餐桌在内的多项服务;同时为居家老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文化娱乐和精神慰籍等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利用废弃学校、旧村委改扩建农村互助幸福院,购置文体器具和生活必备品,由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广大空巢独居农村老人有了抱团养老的好去处。
落实惠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向深层次拓展
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家庭申请低保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评议、优先审批的“三优先”办法,让他们能简单快捷地申请低保。在新区建设中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为特困、病残、高龄三类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在文化沟、马家湾两个社区入户调查,为204名符合条件的“三类老人”以居家养老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每月75元—225元不等的服务补贴。对城市规划区实行火化的生活困难家庭老人给予3000元的丧葬补贴,并免费提供遗体接送、遗体冷藏(3日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2年内)服务。对自愿选择花葬、树葬、草坪葬或骨灰撒散等生态节地葬法的,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老人,给予奖励或补贴。
“十三五”期间,延安市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社区养老创特色、农村养老辟新径”的新思路,以“医养结合”为重点,全面构建高、中、低档服务层次并存,养老机构形式多样,覆盖面更加广泛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记者: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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