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延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延安市防溺水做法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并请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延安市教育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断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和防范监管措施,将预防学生溺水作为抓好学生人身安全的大事来抓,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延安市教育局始终将中小学生防溺水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每年都召开全市防溺水工作会议,对防范工作及具体措施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都成立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领导小组,由局长(校长)担任领导组长,主管安全副局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局(校)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是每年冬夏两季都及时下发防溺水文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县区教育局及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四是各县区教育局每年都召开县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人预防寒暑假期间学生溺水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临假前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定学校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具体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位老师,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积极预防
延安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紧密结合实际,根据季节特点及学生实际,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好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每学期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出一期防溺水知识板报宣传,向学生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同时在寒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印发一份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生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担负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
二是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是拓展学生自我教育形式。 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板报设计、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危险地带和水域,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是强化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安全管理。 将安全管理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承担起家长的监护责任。
五是突出重点对象教育。 特别关注低年级学生、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六是创新宣传方式。 经延安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延安电视台从夏季开始在两套节目每晚8点黄金时间滚动播出防溺水安全宣传提示,另外还通过延安日报开设专栏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学校利用QQ群、班级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社会共同预防溺水事故。
三、部门联动,合力监管
一是学校积极与当地乡镇、办事处和政府有关部门、村(社区)联系,组织工作人员摸清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对存在隐患的地方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地方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确保溺水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是通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结合延安市“2+1”三城联创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围绕防学生溺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关爱,保障双休日与节假日期间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