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部署法治建设示范点检查验收工作

06.07.2015  10:20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总结收官之年,为了全面总结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决定再创建命名一批法治建设示范点,对全市申报的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印发了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从7月10日至30日,验收组将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的形式,对全市已申报的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束后,对符合法治建设示范标准的单位,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命名授牌。

2013年,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于印发了《关于创建100个法治建设示范点的安排意见》,决定在全市创建100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大力推进法治延安建设进程。通过100个法治示范点的评选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大格局”,基本实现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法治化”,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人人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两年中,全市共表彰命名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企业、学校、村(居)、社区5类20个示范单位,已命名的示范点充分履行职能、热情服务群众,严格认真依法管理,对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该市将对“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示范点单位,依法治市办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年度复检,凡是不符合标准或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报请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法治建设示范点”称号,真正把“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抓实、抓好。(孙金虎)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