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向延安、榆林通报陕北地区火电企业环保专项检查结果
为推动陕北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期,陕北环保督查中心对陕北地区火电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目前,省厅已将检查结果通报延安、榆林市政府,并提出了整治要求。
据统计,延安、榆林两市单机100MW以下(含100MW)火电企业58家,机组135台3452MW(现役机组127台3282MW、在建机组8台170MW)。其中延安2家企业6台机组154MW,榆林56家企业(3家在建)129台机组3298MW;热电联产机组21台463MW(延安2台24MW、榆林19台439MW);自备发电机组59台1677MW(均属榆林市);资源综合利用机组55台1312MW(延安4台130MW、榆林51台1182MW)。延安、榆林两市单机100MW以上火电企业17家,机组42台18400MW(现役机组34台11700MW、在建机组8台6700MW);其中延安1家企业2台机组600MW,榆林16家企业(4家在建)40台机组17800MW。
为促进火电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单机100MW以下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达标升级改造,2015年,省环保厅对延安、榆林两市100MW以下火电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向两市政府通报了检查情况,要求两市政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依法抓好查处和坚决整治。一年来,两市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责令改正、立案查处、按日连续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任务,共立案94起,涉及企业46家,罚款868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家,罚款140万元。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对2015年检查发现的52家存在问题的单机100MW以下火电企业进行了“回头望”抽查,共抽查企业20家,其中整改到位7家,未整改到位11家,其中延安热电厂、榆林南郊热电厂2家由新建项目替代目前停产未进行整改。同时,此次还对陕北地区17家100MW以上火电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陕北两市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投资大、标准高的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改造基本完成,火电企业主要是小火电企业还存在违反环评和“三同时”整改缓慢、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仍然突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滞后或数据无效、锅炉灰渣处置不够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率低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厅通报延安、榆林市政府,并提出,两市政府要将存在问题查处整治情况及时反馈,进一步调查核实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并依法予以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列入省级环保督察问责事项。同时,要求两市政府严格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治查处到位,特别是在冬季采暖期必须做到热电厂烟气达标排放,切实抓好火电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