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农民工工资“打水漂” 延川法官助力终讨回

04.06.2015  18:38
        陕西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这么快为我们要回工钱,我们要撤诉……”6月3日,在延川法院法官的努力下,成功的调解了四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快一年都没拿到工资的四位原告终于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感激地连连向法官道谢。

        王海峰、梁春莲、邓玉珍、李花花都是延安市宝塔区的住户,因为家庭困难,一直给别人打工赚点辛苦钱。2014年7月开始,王海峰等四人在被告刘小刚承包修建的平房从事粉刷工作,当工程完工后,刘小刚迟迟未付工资,不仅如此,刘小刚甚至玩儿其了“失踪”,连人都找不到了。最终,四人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刘小刚是延川县人,于是就在今年4月29日将刘小刚诉至法院,要求刘小刚付清四人所拖欠的工资共计6660元。

        受理案件后,  “四个案件,一名被告”的特殊性引起了办案法官的注意,法官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诉标的数额都比较小,如果能及时调解处理的话,不仅能让四名原告如愿拿到打工工资,且能够化解双方心中的怨气,一举两得。随后,承办法官找到了被告刘小刚,一开始他以自己资金短缺为由拒绝调解,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做工作,向其宣讲法律和政策规定,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为刘小刚辩法析理,最终刘小刚终于同意调解,双方当事人也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