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检察院的阳光窗口

14.05.2015  15:43

在延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内,计算机、高速扫描仪、彩印打印一体机、传真机,案卷查阅室等先进办公设备、场所一应俱全,前来查询的群众只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就可以快速了解案情进展。

在以前,想要了解自己代理案件的进展,需要跑公安、检察院、法院多个部门,还要找到具体承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很多群众经常遇到因工作人员外出办案而跑“冤枉路”。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后,每一件案件都要经过中心的受理和分案,并且建立台账对案件的进程进行管理,群众需要咨询,直接到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的干警依法提供咨询服务。

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案件均要通过案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案件一进入检察环节,每个部门、每个阶段所作出的每个决定,案管中心都有登记,群众在查询时一目了然。而作为检察院的窗口部门,案管中心不仅有效地发挥了服务群众、律师查询案件、案件统一受理的功能,而且还对办案流程、干警的办案质量起到了监督作用。

(作者: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吕娜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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