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住建部门及相关企业:
依据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陕建发〔2015〕24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厅受理的第二十一批7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地市和相关企业按以下要求办理领取证书手续。
1、由各市、直管县受理,报我厅核准的企业,由各市、直管县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凭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领取新版资质证书,企业到所在地区住建部门领取,具体领证时间以地市住建部门通知为准。
2、由我厅直接受理的建筑业企业,持受理通知单、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旧版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注:必须交回全部旧版证书,如有遗失,请登报挂失后,带上报纸原件和尚存的旧版证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领证时间:2016年7月8日以后,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4楼。
附件:第二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审核结果(70家)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