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在延安召开,会议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质量兴业战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活动,有效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
陕西省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建筑节能、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紧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快配套政策建设,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尽快形成规范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到市场主体参建各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机构是工程建设实施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会议强调,各地一要坚持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动摇;二要坚持总包单位负总责不动摇;三要坚持勘察设计单位的先导作用不动摇;四要坚持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作用不动摇;五要坚持图审和检测制度的把关作用不动摇。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质量安全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必须下大力气,严查、细纠、重罚。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改进监管方式,各地需对当前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一体化平台内的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证系统及时补录在建项目信息,2017年1月1日前全省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全面推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加大执法查处和曝光力度,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提高行业素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使监管人员对相关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了然于胸,检查指导工作有的放矢。广大建筑业企业要通过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质量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和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培训”的原则,强化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岗位技能培训作为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推动农民工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
塑造品牌形象
当前,随着全国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企业取胜的主要手段已不再单纯以产品本身来竞争,还包括诚信、品牌的竞争。我省将在开展文明工地、“长安杯”等创建活动中,与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市场信用行为等有机结合起来,不落实实名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评选表彰范围。督促广大建筑业企业强化质量立身和诚信经营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要求,从细节入手,力争把每一件作品都打造成精品工程,以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信用赢得企业美誉。(姜美娟)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