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日前,省住建厅对4月以来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建筑业市场执法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各地将通报的企业及执业人员优良业绩和不良行为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同时,对未进行上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西安、宝鸡、铜川、延安、商洛等地提出批评。
记者了解到,省厅要求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对本辖区内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工作,采集本辖区内从事市场行为企业的良好和不良信息,并及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同时,各地要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政策支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公布信息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
(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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