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扬尘治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确保我省大气质量得到改善。
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主动发力推动治理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发力推动扬尘治理工作,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认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坚持“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方针,主动发力持续推进,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真正把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打好“冬防”攻坚战,确保我省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严格履行监管职能 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督导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施工扬尘治理的组织管理,保证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注重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把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同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治理重点难点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冬季是施工扬尘治理的关键时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施工动态变化中的重点环节,对施工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冬季施工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此外,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施工扬尘治理标准的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施工行为,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打好基础。冬防期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加强扬尘常态治理
省住建厅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进一步完善主管部门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的施工扬尘治理机制,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使全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马璇)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