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获悉,住建部定于2014年10月-12月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以了解各地2014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供热计量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据了解,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除外)、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检查将分为两阶段进行,2014年10月底前为各地组织自查阶段;第二阶段由建设部组织抽查,2014年11月抽查严寒及寒冷地区,2014年12月抽查夏热冬冷地区及夏热冬暖地区。
住建部表明,此次主要检查三部分内容。一是建筑节能方面,重点检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降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工作。二是绿色建筑方面,重点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包括各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等。三是供热计量情况,北方采暖地区制定供热计量改革方案,按计划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情况;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及收费情况等。
按照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将在完成地区自查基础上,对照检查内容撰写《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并准备相关资料,供检查组查阅。同时,认真组织填写检查表,在加盖公章后,于检查组离开前上交。其中《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应在12月底单独报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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