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完成7个镇办20个村(社区)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
柞水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在明晰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从相关部门和镇办各抽调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公,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目的、作用和成效,营造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卫生习惯。严格项目管理,进一步细化分解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责任,严格执行责任挂钩负责制、目标责任制、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项目建设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疑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强化督查考评,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涉及项目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和农环办定期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来源:商洛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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