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4年到2017年将建设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81所

30.09.2014  12:36
            为适应城市化要求,扩大县城以上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应,解决城区学校“入学难”、“大班额”问题,汉中市结合实际,按照“立足长远、实事求是、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认真调研,科学论证,近日制定《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从2014到2017年,全市建设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81所(新建3所、迁建3所、改扩建71所、提升改造4所,其中小学54所、初中27所),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总投资11亿元。             ——明确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基本要求,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科学布局、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争取用4年时间,基本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难题,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提供资金保障。 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资金筹措以县区政府为主,省市扶持奖励。落实县区义务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达到中省规定的财政支出比例;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专项资金;将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幼儿园小学建设费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等用于城区学校建设;集中整合中、省、市各类教育项目建设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城区学校建设;盘活用好存量教育资源,闲置校舍资产置换收入全部用于城区学校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形成多元化投入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机制。根据省政府《指导意见》,将对新增300个学位以上的小学和新增600个学位以上的初中,分别按每所400万元、6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落实优惠政策。 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适用《汉中市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各项学校建设优惠政策,对中小学建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加快审批,实行学校建设项目行政事业零收费、服务性收费优惠收取。县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对土地征用实行便捷服务,缩短报批时间,加快推进。                —— 细化责任考核。 夯实县区政府责任,把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纳入重大民生项目。市、县区成立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育、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管等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相互协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完善考核评估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奖优罚差。(文/付长林 代百荣) (责任编辑: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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