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陕西建设宣讲团分别在安康和高陵宣讲

17.05.2015  10:1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5月14日下午、15日上午,省委宣讲团分别在安康市公安局和安康市汉滨区开展宣讲活动,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政研室政治处处长李俊峰作宣讲报告。

  李俊峰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加快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进行了深刻阐释。

  听完宣讲报告后,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直工科科长刘军感触很深:“全面依法治国,对我们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不但要坚定法治信仰,提高执法能力,还要严格规范执法,这样才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安康市公安系统干警、汉滨区老城办部分干部群众共300余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本报记者郑斐通讯员石建修)


  ●5月15日,省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陕西建设宣讲报告会在高陵县举行。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政研室副主任蒋录祥作专题宣讲报告。

  报告会上,蒋录祥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与体会,从把握总体要求、紧扣重点任务、处理三个关系和树立法治信仰四方面,提纲挈领、全面生动地对省委全面推动法治陕西建设的部署和思路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

  广大干部表示:将深刻领会报告精神,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坚持把学法、尊法作为前提,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本报记者 罗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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