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作者:黎海波(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分中心研究员)
平安是人民安康幸福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风险挑战、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将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平安中国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大平安理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提出,既是对过去平安中国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平安中国建设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安中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全。我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具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面对即将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平安中国建设的领域更加宽广、手段更加多元,面对的风险和挑战也更为复杂。当前,世界大变局加剧演变,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周边环境复杂敏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仍然艰巨。金融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等重点领域的风险不容忽视,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生态环保任重道远,社会治理仍存在弱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的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和智能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呼唤系统观念,要深入推进体系能力建设。“十四五”时期,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平安理念,构建包含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在内的一体化的大平安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于平安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创“中国之治”的更高境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加强全方位依法治理。法治既是推动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平安中国建设质效的主要标志。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涉外法治、道德要求等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推动科技手段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落实便民利民服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科技带来的方便快捷。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各方面齐抓共管,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应继续铲除网络领域黑色产业链,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让网络空间日渐清朗,让信息化成果惠及亿万群众。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2日02版)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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