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1.11.2014  14:23
陕建质发〔201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转发给你,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