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份“无房证明”收费数十元

27.02.2015  13:32

导读: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      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一年多过去了,还有不少地方无视禁令继续收钱。这些涉及民生,动辄数亿元的收费都流向哪里了?      查询打印盖章就收几十元      该不该和怎么收各地标准不一      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张先生被告知,开“无房证明”要收取“查档服务费”60元。张先生感到不解:仅仅是查一下数据库、打印、盖章的简单工作,凭什么收这么多钱?      据了解,“无房证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要享受中央颁布的银行首套房贷款最低七折利率优惠、地税局的首套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率1.5%等价值数万元的优惠政策,都需要这张证明。      关于档案服务费的问题,各地标准不同。该不该收、怎么收,很大程度上与具体执行部门对政策理解、把握相关。广西柳州市物价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上级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中有“利用档案开展服务”,但开具“无房证明”的当事人在房产部门连档案都没有,就不存在利用档案进行服务,怎么还能收费?“我们现在已经停止了这项收费。”      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时至今日,除了广西南宁,还有多地在收这笔钱:广西北海每份60元、湖北武汉每份50元、吉林长春每份40元、山东济南每份20元……      档案服务费被明令禁止      部分单位换个方式继续收      中央明确下文取消档案部门“利用档案收费”一年多,不少地方的群众仍然没有享受到免费的服务。档案收费被取消后,又穿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马甲,换个方式收“查档服务费”。      南宁市房管局表示,房产“查档服务费”由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设立的“档案服务部”收取,是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南宁物价部门称,房产部门在建立档案库、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需要通过收费弥补这部分费用”。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公共信息查询证明收费,本质就是权力寻租”。中央已经禁止,如果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那么要追问批准的合理性、合法性。      财税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房产信息具有个人和公共信息双重属性,此前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市民在住房买卖时要缴纳每次80元的登记费给政府,怎能让百姓再重复交钱?      事实上,由于依据不明,此类“糊涂收费”很容易成为部门随意支取、脱离监管的“小金库”。甘肃省灵台县法院2014年审理查明:从2009年初至2013年底,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李强拿单位自制的收费收据收取房屋档案查询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51万多元,这钱没上缴国库,而是装进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用于单位职工加班补助费、福利费、电话补助费等支出。      无罪证明气象证明均需收费      “奇葩”证明收费还有多少?      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      ——证明公民遵纪守法的无罪证明,在天津得花100元。且同一份证明要是用于出国,收费则为200元。      ——在湖北黄冈,办保险开气象灾害证明缴费600元,而且价格还能“再商量”。陕西咸阳秦都区气象局工作人员介绍,开具气象证明,一份证明收费200元到500元不等。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说,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机构免费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出具相关信息查询证明时却进行收费,甚至将收费职能下放到下属事业机构或企业,以逃避整顿治理继续渔利,“这既凸显了一些地方公共机构的强势作风,也暴露出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