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 积极推进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六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秦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
二、活动时间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将于2015年3月2日—8日期间集中开展,省级活动时间定在3月3日左右。
三、活动内容
以“三秦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开展“建设法治陕西·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规政策, 进一步将法治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基层、送到家庭、送到广大妇女身边。
(一)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活动,全方位做好普法宣传。针对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参与基层治理、劳动就业、土地权益、婚姻家庭等权益问题,深入基层、面向家庭,充分发挥维权志愿者和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引导党政机关女性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职责,引导事业单位女性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开展活动,引导企业从业女性和自主创业女性增强行业自律、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农村、社区基层妇女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动员三秦妇女齐心协力为建设法治陕西贡献力量。要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今年,省妇联将组织专家团队赴各市举办普法讲座,开展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婚姻家庭、家教知识、网络使用和网瘾行为矫正、心理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土地权益等政策法规的宣讲活动。
(二)立足基层开展维权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和基层综治工作站、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阵地作用, 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贴心的维权服务。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 引导妇女通过合法渠道伸张利益诉求,有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开展家事法庭试点,探索建立妇女群众利益表达、救济救助等机制,加大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扎实推进留守妇女互助工作。加强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及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及妇联团体会员作用,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有效提升维权服务实效。
(三) 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 坚持维权维稳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将“五防五无五送”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艾滋 ,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送法律、送知识、送方法、送帮扶、送和谐的内容贯穿到“三八”妇女维权周的各项宣传活动中去。重点面向农村失地、下岗失业、留守流动、单亲特困等家庭开展关爱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对服刑妇女、刑满释放妇女、女性吸毒人员、女性艾滋病感染者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教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追求平安幸福生活。
(四)切实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工作,多渠道了解把握妇女的维权需求,注重研究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维权关口前移,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继续推动反家暴地方立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跟进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女童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热点事件,及时发出声音,配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旗帜鲜明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活动要求
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参与法治陕西建设的具体举措,整合各方资源,认真组织实施。要从关注妇女维权需求,,推动解决妇女切身权益保障问题出发,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家庭的平安促社会的和谐。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级妇联要对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于3月15日之前将文字材料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分别发送到省妇联权益部的邮箱。
联 系 人:鹿婵娟
联系电话:029-855817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综治办 陕西省司法厅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