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制定了新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也将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作为重点问题加以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精神,及时发现和切实纠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年初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案管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从4月23日开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集中时间和精力展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以加强对涉案财物规范管理。
统一思想,强化措施。 在专项检查中,各级院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责任,掌握涉案财物管理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级案件管理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实施。涉及查封、扣押、冻结、保管涉案财物关键环节的部门,认真对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开展自查,配合案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分院在组织好本院自查的基础上,积极对基层院的自查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及时归纳分析梳理本地区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抓住关键,重点突出。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依法组织实施;涉案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涉案财物移送是否全面及时;涉案财物接收工作是否规范,相关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涉案财物是否统一由案管部门保管,是否由专门人员、专门场所保管,是否账实相符;扣押款项是否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是否相符;涉案财物出入库是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涉案财物处理是否及时合法;涉案财物管理过程是否得到有效监督,等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和环节。通过这些重点内容的设置,将涉案财物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关键人员统统纳入专项检查的视线范围,确保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监管。
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涉及查封、扣押、冻结、保管涉案财物关键环节的部门,按照《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2013年以来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情况清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核对实物;针对清查出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当下解决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存在责任人员的拿出具体责任追究意见;对于倾向性问题要抓紧建章立制,推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市分院派出督导组,采取抽查或者交叉检查方式,对所辖基层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梳理问题,查漏补缺,督促整改。
目前,全省各基层院的自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正在组织查漏补缺和分析研究阶段。近期,省院将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案管办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核对等方式进行抽查,重点督导检查问题查处和整改建制情况,查找分析倾向性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刘耀新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