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省委高校巡视诊断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陕教〔2014〕3号),省教育厅决定对西安交通大学等38所高校开展第四批巡视诊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推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办发〔2014〕2号),逐步扭转“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设置同质化、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办出特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方式
省教育厅选聘专家,专家组进入高校,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从教学工作切入,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管理运行、教育质量等情况进行巡视诊断,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一校一策”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巡视诊断报告。
三、工作安排
第四批高校巡视诊断时间为2015年9月至12月,原则上要求巡视诊断专家于巡视诊断时间的前一天下午17:30前进驻学校,请有关高校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系人提前一周与联络员对接。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对高校进行巡视诊断,是省委、省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态势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摸清底子、建立我省高等教育坐标系的基础工作,是探索管办评分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创新工作,是解决高等教育存在问题、推进内涵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以接受巡视诊断为契机,提高治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专家组成员所在高校,要统筹安排,确保相关人员集中精力参加巡视诊断工作;要提供相应保障,为开展巡视诊断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专家组和高校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联系人:范永斌 电 话:029—88668938
附件:1.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专家名单.doc
2.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指标体系.doc
3.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指南.doc
4.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纪律.doc
5. 第四批高校巡视诊断时间安排.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7月5日
关于开展第四批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 -
西安17:42 06.07.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