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司法联合开展西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
新修订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联合西安市司法局将开展多种宣传形式,让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了解《条例》内容和各项规定。今日,本报刊登了以《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常识的有奖竞答题目,希望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
“三方主体各司其职,实现大气环境多元共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丁岩林解读《条例》时说到,在环境治理领域,政府是属地责任主体,企业是保护环境的责任主体,社会公众是积极参与主体。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防治的重点、防治的主体、防治的措施及防治的责任,重点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改变了过去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弊端,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主要的参与方式就是监督政府和企业并身体力行地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才真正做到了精准治霾。
3月24日至25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的“供销大集之绿色生活”活动在凯德广场圆满落幕,其中以“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共享良好生态环境”为主题的环保宣传点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保工作人员准备了50套关于《条例》的竞答题库,现场进行有奖问答,市民抽中任意一套题当场作答。按照答对题数市民可获得环保袋、宣传记事本、秸秆水杯、绿色出行地铁次卡等物品奖励,既得到了实惠,又学到了知识。
除了以上宣传活动,下一步将结合省市“铁腕治霾”攻坚举措,深入企业、社区、村镇、学校、机关等开展《条例》宣贯。同时,在全市人群密集区现场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册。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西安市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制作大气污染防治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运用“以案释法”报纸普法专刊、《法治西安》电视普法栏目、“法治西安”自媒体平台等智慧普法矩阵,对《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全方位营造各界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不断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积极在法治宣传栏(窗)、户外LED显示屏上通过“以案释法”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
在加强《条例》培训方面,采用分级方式进行,组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铁腕治霾网格员、环保专干,全市大气排放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代表等分别开展《条例》宣贯解读培训会。重点做好企业负责人的专题学法培训,使企业全面了解并切实承担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法律责任,自觉提高守法意识,全力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在执法法律服务工作中持续深化《条例》普法宣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过程中对《条例》的普及教育,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做到“一次执法就是一次宣传”。充分调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落实《条例》的普及宣传任务,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援助,增强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全民懂法、用法、守法的水平。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司法局希望通过对《条例》的大力宣贯,进一步提高各责任主体大气污染防治意识,逐步建立政府负责、单位施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