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检院、省院的指示,安康市检察院积极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院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该院党组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5年底,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会议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极端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既是检察机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重要部署,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和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最大成效。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要求严、标准高。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要认真谋划全年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要把“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的有关内容融合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要在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要求,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果,狠抓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作者:安康市检察院曹玉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