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小区引关注 市民:有利有弊就怕安全没保障
2月21号,我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而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今天(2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兴善寺西街附近的一个小区。这个小区里有幼儿园、饭馆,时不时还有人提着菜经过。小区门口虽然有门卫,但大家可以随意进出。
西安市民小陈:“(我)是要从小寨走到体育场(东门),然后因为外头要绕一大圈,我就刚好从小区这块过。这样挺方便的,你想从小寨根本就要走个直角,大直角特别绕,还不如走小区里面人少,然后也没啥人,也不用有啥负担。”
以小陈为例,她要从小寨附近的兴善寺西街到省体育场东门,如果走主干道,就得绕一圈,而如果从小区里穿过,则是三角形的斜边,明显要近了不少。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人都表示,这样可以供大家自由通行的开放式小区确实很方便,但如果自己家的小区也要变成这样,就有些担心了。
西安市民佘先生:“我觉得是有利有弊的吧,因为对我们来说很方便,对住户来说,安全是一大隐患,来路不明的人也有很多,就这样进进出出,也挺不安全的。”
西安市民王女士:“不好。”
记者:“为什么?”
西安市民王女士:“没有安全系数。”
记者:“但是您不是也从里面绕呢?”
西安市民王女士:“因为(我对)这熟么,所以我就绕。”
佳洁物业保安主管刘杰:“我们是白天开放,晚上封闭,晚上闲杂人员进来太多了,还有外面的车辆,进来造成交通拥堵,还有占用消防通道,外面的车辆随便停放,所以说晚上封闭。
随后,记者又来到旁边一个小区。这里实行门禁制度,记者在试图进门时被门卫拦了下来。
记者:“师傅,我要进去一下。”
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你的有效证件给我。”
记者:“没有有效证件。”
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那就不行,进小区是要有效证件的。”
记者:“不行是吧?”
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那是不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的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这样一来,交通自然便利了,但小区安全如何保障成为大家最关心的事。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谢雨锋:“封闭型(社区)好的是,的确安全,有很大的保障,这个应该看到,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公共设施不能充分利用,比如道路、土地,限制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开放的社区是以后我们整个社区或者新建小区比较好的发展方向,但是也得看到面临很多挑战。当前我们的社会处在快速转型期,社会安全,社会治安还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我们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还不是太强。我们的物业,他们的管理能力还处于不太高的水平。”
同城媒体报道
华商报:国务院提出“推广街区制”西安尚未接到具体通知
“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这句歌词可能变成现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热议:购房时小区内道路都算公摊交了钱,算是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开放,是否违反《物权法》?昨日,记者致电西安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具体通知,西安什么时候推行街区制还要等上级部门研究定制。”
>>市民
近8成受调查者担心
小区开放后治安问题
昨日,微博上发起了“我国原则上将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你怎么看?”的调查,5080位参与调查者中,17.2%认为是“好消息,便于交通网络化”,77.9%认为“小区不封闭担心治安问题”,4.9%认为无所谓。
家住劳动路的杜女士最担心小区的安全问题,她说,“现在很多新建小区人车分流,孩子可以在小区放心玩耍,街区制后社会车辆在小区穿行,孩子的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为了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买房的时候看准了安保严格的小区,如果一旦开放小区道路,就意味着社会人士在院子里可以随意穿行,这几乎影响了所有小区居民的权益,”家住西安市凤城七路风景御园的任先生说,“街区制要有几个前提,一是小区里的道路质量,要能够经受得住公共化后的承载量;二是小区是否开放要由业主大会决定;三是现在房子都有不小的公摊比例,一旦开放公共区域,这部分费用怎么办;四是管理权限的问题,如果小区变大街了,是物管的责任片区还是城管的呢?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界定。”
“开放式小区,有利有弊吧。”家住西安市曲江新区的朱君分析,“以曲江新区为例,大多为大型小区,每个小区规模都在十几栋楼以上,围墙空间浪费大,如果可以横穿小区,能节省很多时间。还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邻里和谐。邻里之间的交流也将大大方便了,居住在城市里也能提升幸福感。但是弊就是安全问题,所有人都能进进出出,给了坏人钻空子的机会。”
>>物业
推广街区制
需要良好治安环境和法律的重新界定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未来推行街区制,不仅会对居民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影响,对物业行业也会是一场变革性的洗礼。”中海物业西安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推广街区制需要两个基础:一方面是有良好的治安环境,另一方面《物权法》中对小区公共区域也要重新界定。而物业原本负责区域内的事务,放开后就变成社会公共道路,这部分管理权应该属于物业,还是交警或是城管?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部分北欧国家采用的是街区制,车辆可以从小区内穿行。”该工作人员介绍,“开放小区公共设施,会影响到小区交通、小区园林、绿化等配套服务,对小区业主个人利益或许会有影响,但从和谐社会、共同家园的角度来说,未来这也可能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可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对每个小区都“一刀切”。
>>专家
开放小区公共道路
有利于缓解拥堵
长安大学建筑学院规划系主任蔡辉教授分析,“这一意见对以后的房地产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方式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即意味着以后的房地产开发时,不再以单独的楼盘作为单元,而是以街区为单元进行规划、建设。目前城市道路网密,宽马路,大间距,主干道交通量巨大,通行效率太低。开放小区公共道路的好处,可以将道路大间距改良为小间距,原本绕行的路程可以直接抵达,能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道路,对道路拥堵起到疏通功能。
“打开单位大院,是该《意见》的当前主要目标,是通过行政命令就容易实现的。”蔡辉教授分析,“但逐步推进已建成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目前相关法律、政策尚待完善,公共物权该如何界定?如果开放公共物权,如何对物权所有人进行补偿?如何在城市建设规划的同时兼顾个人利益?是推行街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蔡辉教授认为,针对已建成小区,需要具体小区具体分析,有的老旧小区改造难度大,而且即便开放道路,也不能起到明显的交通疏导作用,不需要强制开放。
对于市民普遍担心的安全问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读,封闭小区中一个个楼盘彼此不共联,公共服务设施不共享。但是现在的城市应该是开放的,以公共活动、公共空间作为特征。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第一步让行人穿过去,接下来是自行车,管理也要跟上,“现在物业管大门,未来是管大楼。每栋楼安全了,街道自然就可以开放了”。记者 任娇